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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做過大腸鏡檢查嗎? 這篇來記錄一下莫先生的大腸鏡檢查。

安排檢查的時間為2020/7/18上午9:30。檢查醫院為新竹馬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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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提供的衛教單要仔細閱讀~

大腸鏡檢查前要做好飲食控制!

檢查前三日~二日,可以進食的食物,基本上就只能吃白稀飯、白吐司、饅頭、白麵條。

檢查前三日幫莫先生準備的飲食就是早餐白吐司和饅頭,中午帶白吐司到公司吃,晚餐的部分還是吃白吐司和饅頭。

檢查前二日,早餐一樣饅頭,中午帶白吐司到公司吃,晚餐煮白麵條乾麵。

檢查前一天,莫先生只吃流質食物。我們事前就先準備了舒跑、無渣果汁、還有黑松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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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辛苦的三天~

檢查前一天,無渣飲食如果無法做到只喝流質食物也可購買低渣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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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腸瀉劑保可淨散劑檢查前一天開始服用第一劑。第二劑檢查當天服用,再來就要禁止喝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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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可淨散劑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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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附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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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倒常溫冷水150cc,一定要倒常溫冷水喔,因為保可淨散劑倒下去後會讓水溫慢慢升高,絕對不能直接服用保可淨散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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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入一包保可淨散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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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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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攪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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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拌至完全溶解成半透明狀約3~5分鐘。

完全溶解後一次喝完所有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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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陸續喝水,要喝8杯(2000cc),然後去蹲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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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劑檢查當天服用,因為檢查時間安排為早上9點半,所以早上5點就要沖泡第二劑的保可淨,然後補充水分750cc,服藥後一小時廁所蹲,檢查前2小時內不可再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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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半小時到醫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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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完成後做更衣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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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鏡檢查大概1~2小時(含等待、麻醉後恢復時間)。

當天費用為1,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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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完醫生就會告知檢查結果,有什麼疑問要當下馬上提出請醫生說明,因為醫生還有下個手術要執行,行程很滿的~

一切檢查順利也很健康!

醫院提供的衛教單,大腸、直腸鏡檢查後須知,如有什麼不舒服的狀況如排出黑便、血便,腹部持續疼痛、發燒就要馬上再回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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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都能平安健康!

平安健康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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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記錄一下新竹金雅重劃區的看房筆記:

位於新竹市北區靠近湳雅商圈的金雅重劃區屬於鄉村區乙種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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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昕-昕未來】和 【佳鏵-禾雅】都是寶佳集團子公司的建案。

這兩個建案較靠近農地,田園風光很美,但我覺得要特別注意的是低樓層蚊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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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禾B612】建案在【昕未來】對面。有透天戶和2房3房產品。公設只有接待大廳,中庭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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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建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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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慶建設的案子好像在這區也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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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園&土地公廟的正對面是鴻柏建設的建案。(照片上的是衿雅邸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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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樣品屋和實品屋裝潢都很漂亮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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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看物件,累積看房經驗,增加挑選(適合自己的)好房的功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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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錢 tait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健康檢查三個月後回診,因為CEA(癌胚抗原)指數高於正常值一點。

預約了彰基肝膽腸胃科。

醫生問診當天也安排了抽血要來看看CEA指數的狀況。

因莫先生時常時不時胃會不舒服,所以醫生詢問是否要進一步做胃鏡檢查看看。

針對胃鏡檢查醫生也詢問是否要進行靜脈麻醉,莫先生說不用。

當天即在櫃檯預約了胃鏡檢查時間。

 

預約單。檢查前必須禁食8小時(包括開水)

檢查/治療同意書。

胃鏡檢查當天,因為是下午三點多檢查,所以早上很早起床先吃早餐,不然等到做完會很餓~還要忍著不喝水~

內視鏡中心位於第一醫療大樓五樓。

提前到診間報到。很多人~

把同意書,健保卡交給櫃檯還要量血壓,然後等待叫號。 

彰基的胃鏡檢查口徑沒分大小粗細(沒得選),大約是10mm。(當天有詢問護理師,我沒記錯的話)

要進去檢查了~因為莫先生沒進行靜脈麻醉所以不需換醫院的衣服。

護理師先提供一顆胃藥給莫先生吞服,接著在口腔噴上咽部麻醉藥。指示他側躺。

檢查中有一段莫先生很不舒服想吐,好心疼呀。

整個檢查時間大約15-20分鐘吧

結束後醫生當場和我們解說檢查結果,胃很OK沒異常!太好了,放下擔心的心。 

自己要注意飲食狀況和時間,咖啡,茶,辣的少食~

檢查結束後,護理師告知不可馬上進食,約1小時後可先喝少許的水,暫時這一兩天不要喝或吃用太熱太燙的食物,避免用力咳嗽。 

因為口腔有噴麻醉藥會讓知覺遲鈍,會暫時失去味覺知覺,所以要等吞嚥能力恢復才可進食~

這幾天可能會有喉嚨痛異物感等不適情形,但是如果有吐血吞嚥困難腹痛情形要回醫院。

 

 

以上為個人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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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錢 tait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篇來記錄和紀念一下我們的結婚資料準備和過程......

莫先生在台灣完成學業,畢業後工作本身持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ARC)外僑居留證

台灣和尼泊爾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大使館代表機構。所以尼泊爾人要申請辦理到台灣的簽證/文件/資料都一定要跑一趟印度NEW DELHI-駐印度代表處

 

關於和尼泊爾籍結婚,駐印度代表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India的Marriage Interview說明網頁如下連結 :

https://www.roc-taiwan.org/in_en/post/192.html

中華民國國民與印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等國人士結婚面談登記流程以及相關依親簽證申請辦法 :

https://www.roc-taiwan.org/in/post/219.html

閱讀以上駐印度代表處網頁說明後簡化流程大致如下 :

(1)在尼泊爾當地辦理結婚登記《取得結婚登記證明書》→(2)在【駐印度代表處】進行結婚面試→(3)回台灣任一【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

要回尼泊爾辦理結婚登記,我們在台灣事先準備文件清單如下 :

No. Document
1 前錢tai tai 英文版戶籍謄本
2 前錢tai tai 法院公證之婚姻狀況宣誓書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文件證明 : 這項後來歷經補辦~
    法院公證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3 前錢tai tai 身分證正本
4 前錢tai tai 身分證影本
5 前錢tai tai 護照正本Passport
6 前錢tai tai 護照影本Copy of Passport
7 前錢tai tai 12 passport photos
(3.5cmx4.5cm, shows 60 percents face)
8 莫先生 ARC正本
9 莫先生 ARC影本
10 莫先生 護照正本Passport
11 莫先生 護照影本Copy of Passport
12 莫先生 健康檢查Health check (台灣檢查)
13 莫先生 良民證Police clearance (尼泊爾辦理)
14 莫先生 中文姓名取用聲明書
The Declaration for Chinese Name
15 莫先生 12 passport photos
(3.5cmx4.5cm, shows 60 percents face)
16 雙方 交往經過書 The Introduction Letter

 

備註* : 我的婚姻狀況宣誓書 (單身證明書),當初飛到尼泊爾時這份文件只有經過法院公證,忘了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文件複驗。

所以當我們人在尼泊爾時,用DHL寄回台灣請家人跑一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文件證明,然後家人再SCAN拍照給我們。

小插曲~因為這份婚姻狀況宣誓書的內容在尼泊爾還被刁難,原始內容為 I, the undersigned, am a citize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eing duly sworn depose and say:“ 尼泊爾法院當局表示這份內容不應由”我”本人宣示自己是單身狀,(當下心裡真的是What the Fxxx?!)

須出示由中華民國批准的證據,內容書寫應該調整成 "OOO(名字), passport number xxxxxxxx, is unmarried and single, she is free to marry anyone of her choice." 以表示這是經由第三方-國家政府認證的婚姻狀況宣誓

當初還因為這個事件寫EMAIL給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不過外交部中部辦事處一律官方說法回覆 : 國內文件若持往國外使用,實務上,除先經國內公證人公證過後,仍需至領事事務局申辦文件證明,於國外使用方具效力。本案本處將驗證公證人之簽字屬實後,作成文件證明,並打上鋼印及簽名。

在尼泊爾為了辦理結婚登記我們跑了好幾趟的法院,

因為婚姻狀況宣誓書上述問題,還有法官的問題(莫名其妙的被打槍~我們照程序走不過有的法官較嚴苛一板一眼......)。 

最後沒想到是西洋情人節當天2019/2/14成功取得了尼泊爾的結婚證書

當初為了保險起見我們也跑了一趟當地政府申請結婚證書(所以我們兩份結婚證書,一份是法院給的,一份是當地政府機關提供的)

這份尼泊爾的結婚證書只代表我們在尼泊爾的合法婚姻接下來要進行台灣的部分(→(2)在【駐印度代表處】進行結婚面試→(3)回台灣任一【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

根據駐印度代表處的網站結婚面談說明第二點:文件應為英文版,倘為原文版應檢附英譯文或中譯文,所文件應經各原屬國驗證程序

所以囉~我們結婚證書還要翻譯成英文尼泊爾外交部驗證尼泊爾駐印度大使館驗證才可以進行到【駐印度代表處】的結婚面試。

英譯的部分也不是隨便自己翻一翻喔,公公找了立案合格的律師翻譯和公證。 

再來莫先生和我的任務要跑一趟位在加德滿都的外交部,文件須經過驗證才能算有其效力。

在法院和政府單位莫名其妙的吃鱉過,所以這次到外交部莫先生和我還練習了一下要怎麼說,我還特地裝的可憐楚楚的,只希望政府官員不要刁難我們了~

還好當天就順利取得尼泊爾外交部驗證的結婚證書!

我們是搭乘一大早的班機從加德滿都飛往新德里,當天抵達就趕快跑去尼泊爾駐印度大使館(文件驗證)。 

馬不停蹄的印度行~

寫Email給駐印度代表處(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預約結婚面談時間。 

Dear Sir/Madam,

As per the official website "https://www.roc-taiwan.org/in_en/post/192.html", me and my husband would like to have an appointment for the marriage interview in Feb 20, 2019 or Feb 21, 2019 or Feb 22, 2019.

We tried to arrange and interview through the phone call several times but unfortunately it was not successful.

1. Please help us arrange an interview date on above mention dates (Feb 20, 2019 or Feb 21, 2019 or Feb 22, 2019).

2. As per the requirement in the website, we have following documents:

-Marriage certificate from District Court (in Nepali) attested by foreign ministry, it's English translation from a Notary public and attested.
-Marriage registration at a state government level (attested).
-Health certificate (Taiwanese Hospital)
-Police clearance certificate (Attested)

We would appreciate if you could give us some feedback by February 21, 2019.  
Thank you!
 
駐印度代表處(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也電話和信件回覆面談時間和提醒我們要驗證的文件皆須經過尼泊爾駐印度大使館驗證並準備影本2份
 
駐印度代表處(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India
地址:No. 34, Paschimi Marg, Vasant Vihar, New Delhi 110057, India
E-mail: ind@mofa.gov.tw
 
結婚面談是一對一面談,面試官為台灣Immigration Officer。
當天面談流程 : 提交文件給外交官,外交官先和我們兩個一起座談→各別面談→當天通知結果→當天進行繳費→通知領取驗證文件
我們提交的文件 :
1.經尼泊爾駐印度大使館驗證的結婚證書(正本)。
2.我們兩個的護照影本。
3.我的戶口名簿影本。
4.莫先生的ARC影本。
5.莫先生的中文姓名取用聲明書(可自駐印度代表處網站下載https://www.roc-taiwan.org/in_en/cat/17.html)
6.雙方交往說明書(我們做成一份PPT檔案)
 
一對一面談時莫先生說他很緊張~
其實面談的目的就是要確定是不是真結婚~
我們好像花了三天的時間就把在新德里該辦的事情辦完。 還好在新德里一切順利~
 
回到台灣後的任務就是到戶政事務所登記
準備文件:
1.經駐印度代表處驗證的結婚證書(正本)。→ 歐~對了,這個要先翻譯成中文並經公證驗證才可以!
2.我的身份證。
3.我的戶口名簿。
4.莫先生的ARC。
5.莫先生的護照。
6.雙方的大頭照。
7.經駐印度代表處驗證的莫先生的中文姓名取用聲明書
 
 
 
戶政事務所的辦事人員會非常仔細細心的核對檢查你們所提交的文件,
提交的結婚證書承辦人員來來回回看了很多次。
 
總言之和尼泊爾籍結婚流程不簡單,
感謝我的老公在結婚登記的過程中所有的包容~
 
備註 : 沒使用到的文件有我的法院公證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莫先生的良民證和健康檢查表。
因為莫先生本身已經在台灣工作有合法居留證所以面試官也不用參考他的良民證和檢康檢查表。
 
文章內容為個人經驗分享。喜歡我的書寫的人請追蹤並請幫我點一下廣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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